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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7月28日,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简阳市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该公司因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被上海瀚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判分期支付给上海瀚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0.98万元。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德金,注册资本26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汽车制造与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研发、汽车美容等,由雷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99.54%)、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46%)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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